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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风险告知书

2016-06-17 22:21:42 来源: 本站

(申请人):

(单位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一)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作请人有责任提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状况如不能提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调查仍无法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你将面临权利不能兑现的风险。如果本案在执行时查明被执行人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你的全部债权将使你面临合法权利不能充分兑现的风险

二)被执行财物不能处理的风险。如申请执行的标的物是依法不能人民法院处分的物品(如违章建筑违禁品等或者不能流转的财产(如证照不全最终可能导致你承受该财产不能变现的后果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风险。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可能导致人民法院无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或者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将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你有人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确切住所的义务

四)案外人提执行异议成立的风险。在执行中,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异议成立你会面临所申请执行的案件不能继续执行的风险

五)多个债权人共同参与被执行财产分配的风险。如你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物变现后有多个债权人同时主张参与财产分配,或者(或以上债权人对请执行的标的物主张优先受偿权的你会面临合法权益只能部分兑现或者根本不能兑现的风险

六)第三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有优先权的风险对已被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担保物权人有优先受偿你因此可能担不能足额分配或者不能分配的风险

七)受偿顺序在后的风险。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劳动债权、国家税收等优先于般债权受偿。

八)被执行人在外地的风险被执行人住所地不在本院辖区,除在审理过程中已对其在外地的财产进行了诉讼保全以外般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由于你请执行的本案可能存在上述风险故请你在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慎重考虑。在申请执行后希望你能积极配合尽可能准确地提被执行人的行踪以及被执行人财产证据或线索减少和避免执行风险,最限度实现你所申请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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